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202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体质测试工作,测试工作分为室内、室外两部分进行,为确保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系部积极配合,通知组织好测试班级学生,按时参加本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测试目的
通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提高自我保健能力和体质健康水平;全方位了解学生身体形态机能和运动技能,充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体质状况,为学校的体育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测试项目
2021年4月10日、4月11日 我院2019级(大二)全体学生。(具体安排见附件1)
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 我院2018级(大三)全体学生。
注:2018级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测试地点
1.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学院第二教学楼
2.一分钟仰卧起坐、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学院篮球场
3.1000米、800米、50米:万人田径场(城建田径场)
六、测试要求
1.请参加测试的学生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按照测试安排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以系为单位集合,各班班长负责组织,学生按学号顺序集合整队,每班站2排,整个测试过程听从测试教师指导安排,保证秩序,不大声喧哗。由班长或体委带领做好准备活动,进行测试。
2.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并服从测试人员的点名检查,没有携带证件的学生不得参加测试。
3.严禁替代测试或作弊,如跑步过程中抄近道、漏圈等,一经查实,取消测试成绩,并上报学校做严肃处理。
4.要求学生测试前注意休息和饮食,以保持体力的积蓄,严禁熬夜,不得空腹参加测试,身体不适的学生应及时与测试教师沟通。
5.对第一次测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统一组织进行补测。对于旷测学生(即一项或一项以上未经批准不参加测试者)一律不予补测,视为体质测试成绩不合格。
6.如遇天气等自然因素影响不能进行体质测试,将另行通知体质测试时间。
七、关于免测、缓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1.免测申请
免测条件:
因存在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慢性疾病、肢体残疾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检查单可申请免测。
学生因临时生病(必须持有三级甲医院诊断证明、检查单并开据的一年内不宜剧烈运动证明)可申请免测。
退伍军人持有效证明可申请免测。
学生本人在辅导员处领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免试申请表,由本人填写,并附医院证明材料,由辅导员签字后送体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学生免试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
办理免测的同学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3:00—16:00点将免测申请表报送体育部121办公室审核,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文帅(老师)
电话:15104244800
2.缓测申请
(1)缓测条件
由于出国、外出实习、考试时间冲突等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
(2)申请办法
正常情况下须由本人提前到各自所在系辅导员处说明情况,填写缓测申请单,由辅导员签字后上交体育部121办公室苏文帅(老师)。
如遇突发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缓测的同学,需本人带证件与请假条,测试当天到测试场地找测试负责人填写缓测申请单办理缓测。
因突发情况不能到现场的同学由本班班干部带本人系请假证明(带印章)到现场填写缓测申请单办理缓测。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进行测试,又没有请假的同学,测试数据无法保存,测试无效。申请缓测的同学另行安排测试时间。
3.旷测
未参加常规测试或测试项目不全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旷测,旷测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计。
4.补测
对测试项目不全与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补测时间安排待体育部通知
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学生个人素质体现的一项重要依据收录到学生档案,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无法参加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因此,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并明确具体要求,保证本次体质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2019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安排
/Uploads/file/20210407/20210407124531_67389.doc
2.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免测申请表
/Uploads/file/20210407/20210407124546_31481.doc
3.沈阳科技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缓测申请表
/Uploads/file/20210407/20210407124554_20343.doc
体育部
2021年4月7日